根据上海大学招生相关文件《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院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本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类别)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和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2、接收调剂专业与调剂分数线
计算机技术(085404非全日制专硕):
调剂专业 | 学位类型 | 总分 | 外语/思政 | 业务1/业务2 | 调剂名额 |
计算机科学技术(085404)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60 | 34/34 | 51/51 | 29 |
3、调剂工作流程
我院接收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须在国家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平台填报调剂信息。
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要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我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待录取考生,并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院拟录取。
四、调剂复试
1、线上报名
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院相关专业。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根据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材料包括:应届生:①学生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往届生:①身份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通过邮件发送至cesyjs_shu@163.com。邮件名称:准考证号+姓名;内容:复试通知已经收到,同意(不同意)参加复试。
2、复试安排
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2025年4月11日;
若第一批名额未招满,将开放第二批调剂复试。
复试具体安排会以《复试通知》形式发送给考生。
五、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收费
上海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查询栏下的收费公示。
七、监督和复议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6135529
监督举报邮箱:cesyjs_shu@163.com
八、其他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