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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 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0  李清怡   浏览次数: 部门: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我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共有6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处理工作的通知》,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0年11月9日前到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院系办理退学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10日-11月13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系(021—66135529)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20年11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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