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精神,特制定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学院评选工作进程
9月30日 布置奖学金评选工作,学生网上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
10月11日 申请人上交相关材料
10月12日 学院按名额的1:2比例评定预选名单
10月13日 学院组织预选学生进行答辩,评出推荐上报名单
10月14日 公示推荐上报名单
10月18日 推荐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二、学院评审小组
组长:郭纯生
成员:叶飞跃、陈一民、曾红卫、骆祥峰、徐凌宇、雷咏梅、戴佳筑、方昱春、盛青、计丽莉、刘文婷、朱沁、庞毅杰、李双
三、获奖候选人名额
博士: 正选 1 人,候选 1 人
硕士: 正选 5 人,候选 1 人
四、具体评选方案详见附件《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五、学院评选流程、方法
1、学生必须在网上完成申报,没有网申的同学不得参与评选。
2、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材料(原件备审)。
3、学院根据学校的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按照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中的评定方案对申报学生打分,以学校下达的候选人名额的1:2比例确定预选名单。
4、学院组织答辩小组对预选学生统一进行答辩,对预选科研成果、科研水平和综合表现三个方面进行评定,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后得答辩分。
5、学生的预选分和答辩分按30%、70%的比例相加得最终得分,排序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数公示并上报。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1、10月8日前,申请同学务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奖学金申请信息。申请信息一旦提交审核通过后,将按照此信息作为评奖依据,将不得进行修改。
注:学院在该信息表基础上审核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名,没有网申的同学不得参与评选。
2、10月11日上午8点-11点,申报材料递交至学院509办公室刘老师处,其它时段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1)《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登录后打印,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请严格按照上的要求进行填写,特别是代表性成果,要严格按照序号,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刊物卷号,刊物期号,全部作者及其排序,导师排名,文章起始页数,发表类别,收录情况,发表情况,发表时间,刊物影响因子的顺序和条件填写,并保证纸质版与申报系统电子版相一致。对不符合要求者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2)成绩大表打印件(一式两份)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和《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已发表期刊论文提交3页: 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录用期刊论文提交3页:最后一期封面、正式录用通知、论文正文首页;
——已发表会议论文提交3页: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开会未拿到论文集:带有会议时间和地点的会议通知网页、已交会议注册费的证明、论文首页;
——已授权的专利须提交专利授权号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已申请而尚未授权的专利必须提交公开号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相关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及证明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CCF推荐A、B、C类国际刊物会议目录以外的期刊和会议,需提供相应级别的认定材料,无佐证的认定材料一律认定为普通期刊和会议。
——参加活动需提交党总支平台活动记录表或活动签到表复印件。
3. 提交材料的要求
——填写的表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律使用A4纸;
——提交两份装订材料,每份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1)《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份);成绩大表打印件(一份);《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及其佐证材料(一份);《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及其佐证材料(一份)。
(2)《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份)、成绩大表打印件(一份)
注:请将申请人按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订整齐(使用书夹或者活页装订夹,不允许使用回形针,容易松散造成材料缺失),不按此项要求者则将申请材料退回。
4. 10月11日上午10点前提交《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学号+姓名+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和不超过三篇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word电子版(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原则上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文件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文章名称”,打包文件名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国奖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104848966@qq.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刘老师,电话:66135529
附件 :LinkClick.aspx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