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上大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07号)的有关要求,为表彰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我校2017届全日制博士生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计算机学院制定关于评选2017届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条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系列荣誉称号为: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名额和具体评选方案详见《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三、评选的组织程序和日程安排
2016年12月14~16日 完成评选细则的制定工作并公示三天,布置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工作;
2016年12月16日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各支部书记处进行综合表现分初始计分;电子版一并发到支部书记邮箱;
2016年12月23日15:00前 支部书记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已计好综合表现分)交至学院509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评审委员会评定科研分,并进行量化排序,按名额的1:2比例评定答辩候选人名单;
2016年12月27~29日 研究生党总支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评出最终候选人;
2016年12月30日 张榜公示候选人名单;
2017年1月5日 上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提交材料要求
1)《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四份),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将《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支部书记邮箱,邮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博士、学硕、专硕提交)和《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应用实践考核打分表》(专硕提交)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科研成果、论文、EI和SCI检索、获奖、专利等需提供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无复印件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计。
——已发表期刊论文提交3页: 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录用期刊论文提交3页:最后一期封面、正式录用通知、论文正文首页;
——已发表会议论文提交3页: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开会未拿到论文集提交3页:带有会议时间和地点的会议通知网页、已交会议注册费的证明、论文首页;
——已授权的专利须提交带有发明名称、专利号和发明人的专利证书(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已申请而尚未授权的专利必须提交带有申请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带有发明名称、发明人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须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如著作权人是上海大学由导师在复印件上按贡献大小顺序列出所有著作权人的姓名名单并签字,该名单在任何一次的证明材料上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相关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及证明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CCF推荐A、B、C类国际刊物会议目录以外的期刊和会议,需提供相应级别的认定材料,无佐证的认定材料一律认定为普通期刊和会议。
——参加活动需提交党总支平台活动记录表或活动签到表复印件。
4)提交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四份);成绩单(一份);《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和《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博士、学硕、专硕提交)、佐证材料;《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应用实践考核打分表》(专硕提交)及佐证材料。
注:申请人按上述顺序将材料装订整齐(使用书夹或者活页装订夹,不允许使用回形针,容易松散造成材料缺失),不按此项要求者则将申请材料退回;填写的表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律使用A4纸。《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需使用2017年最新版(旧版已取消),正反面打印,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楚。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刘老师,电话:66135529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1: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LinkClick.aspx
附件2:2017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LinkClick.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