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学院推荐工作进程
9月9日 | 计算机学院成立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并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上海大学计算机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
9月10日 | 向学生传达推荐自荐报名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推荐实施办法并报学校备案; |
9月10-11日 | 学生报名;学院接收学生的报名材料(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
9月12-15日 | 审核学生报名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
9月16日 | 公示建议推荐名单,并报校教务部,公示期为3天; |
9月20日后 |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国家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谢少荣、朱宏涛
副组长:李晓强、赖练、骆祥峰
组员:张景峤、沈俊、郑宇、钱权、邹国兵、彭俊杰、李江涛、陈小鸥、殷秀萍、郑丽玫、安奕男、杨冉
三、免试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计算机学院拥有推免名额62名,可推荐人数为75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推免名额34人,可推荐41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推免名额 8人,可推荐10人);网络空间安全专业(推免名额5人,可推荐6人);人工智能专业(推免名额 10人,可推荐12人);“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推免名额5人,可推荐6人)。
【注】每名同学普通推免、支教团、“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中只能三选一。
四、学院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五、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0;“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原则上推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成绩排名为专业前25%,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者优先;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注:①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②“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为定向计划,使用“补偿计划”未被录取者,补偿计划作废)。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六、推免办法具体实施
1.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
第五类:参赛获奖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学院按照“权威、可信、从紧”原则,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制定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加分指标认定范围、标准等要求。
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会议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第五类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竞赛认定范围为《上海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指导目录》(国家级及以上),并提高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获奖加分权重。
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
(3)学院根据下表所示标准来确定最终的排名。
项目号 | 项目 | 所占比例 |
1 | 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首次平均绩点折算百分制) | 75% |
2 | 入伍服兵役 | 7.5% |
3 | 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 | 2.5% |
4 | 国际组织实习 | 1% |
5 | 科研创新成果 | 5% |
6 | 参赛获奖 | 7.5% |
7 | 体育竞赛成果 | 1.5% |
2.学术专长的认定。学院成立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学院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李晓强、赖练
组员:邹国兵、彭俊杰、张景峤、沈俊
3.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的实施细则
(1)第一类:入伍服兵役。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详见附件一。
(2)第二类: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详见附件二。
(3)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学生需提供由学校国际部相关证明。详见附件三。
(4)第四类:科研创新成果。学生须提交期刊或会议的封面、论文目录、论文全文、检索证明,由学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认定分数。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值。
(5)第五类:参赛获奖。按照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的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工智能专业有关的学科类竞赛进行计算。学科类竞赛分A、B、C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取前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金、银、铜奖项)。学科类竞赛目录和各类别、等级的分数见附件四《2025年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奖项不累计,每个学生取一项最高值。详见附件四。
(6)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值。详见附件五。
【注】同分比较原则:根据所在专业的学科基础课首次绩点,其次按本科阶段首次平均绩点。
4.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附件《2025年上海大学计算机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推荐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者,认定为自愿弃权,推荐名单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学院学工办根据项目1-7的综合排名,并经过学院
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5.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详见附件六。
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
6.经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院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提供留学申请的成绩证明,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详见附件七、附件八。
7.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小组。
8.投诉及申诉联系方式:赖老师 lailian@shu.edu.cn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