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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12/06  刘华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各院系: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上海市已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立即启动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现就本次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 
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拨到学校的名额情况,按照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制定的名额分配方案,下达到各院系(具体分配名额学校将在127号前下达至各学院)。
二、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研究生部、研究生工作党委、财务处、监察处、文科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并根据当年国家下达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研究生部,负责组织、整理并报送本校国家奖学金材料。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资料统一由研究生部进行管理。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系、所、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 申请和评选
(一)评选条件
1.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硕士生身份或博士生身份,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申请人基本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及校、学院(系、所)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均无资格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① 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均无不及格记录。
② 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上海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对应)获得。具体规定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各自学科特点自行制订。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如"研究生学术节"、"研究生艺术节"、"研究生体育节"及社会公益活动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应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将在12月7号前正式下达)以及各自学院情况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并及时向本院系全体研究生公布。
2. 评审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本人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相关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博士研究生需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1封由国外高校或者港台高校专家撰写,另1封由本校或者校外专家撰写;硕士研究生须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研究领域有较深了解。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经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以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因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务必在12月10号(周一)前对初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学校分配名额如数上报。
2务必请各院系于12月11日(周二)上午11时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培养办(行政楼409)。需上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2)拟获得者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正反单页打印(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序);(3)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4)2012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定细则;(5)本学院获奖研究生情况分析报告(不提供统一格式,各学院自行撰写);(6)各初选公示学生的具体申报材料。
同时,请将上述材料(1)至材料(6)的电子文本打包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xuanzi001@shu.edu.cn ;邮件主题为"××(院系)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对于此次奖学金评选,如有好的建议、做法及学生典型事例请一并上报。
3)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结果提交教育部相关管理部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今年是首次评审,鉴于该奖项下达时间较晚,额度高,务必请各院系须高度重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作为面向研究生国家最高荣誉奖项,各院系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联系人:玄其飞 66133509-16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请提供电子版+纸质版,请各位于周五(7号)中午12点前将报名同学的汇总表交于各年级负责人处。
此次评选将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时间可能会是周末,请各位申请同学等候答辩时间通知,并在答辩当天带好纸质版材料,并把电子版材料发给各年级负责人。
注:如果由于材料准备不妥,学院将会直接取消其评定资格,请大家务必注意!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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