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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研究生开具婚育证明所需材料及须知

发布日期:  2011/06/22  刘华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一、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未婚学生请携带:
1、登陆研究生工作党委网站(http://yjsgzdw.shu.edu.cn),在"奖助贷险"一栏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携带《证明表》到所在学院研究生专(兼)职委员处、校研究生工作党委(新校区行政楼411室)签字盖章;
2、本人的户籍证明原件(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学生证;
3、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齐全方可开具婚育证明,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二、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已婚学生办理婚育证明请携带:
1、下载并填写《上海大学婚育情况证明表》;携带《证明表》到所在学院研究生专(兼)职委员、校研究生工作党委签字盖章;
2、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3、本人的结婚证书(离异者请携带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学生证。如已育,另请携带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明材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已办理)。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齐全方可开具婚育证明,请自备复印件各一份留存校计生办。
 
备注:
1、如遇特殊情况,请电话咨询:021-66133049;
2、婚育证明必须由本人前来办理。
 
办理时间和地点
1、宝山校区:
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周五,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300时。
办理地点:上海大学校医院A313室; 
电话:66133049
2、延长校区:
每周一、周三,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地点:西小楼一楼计划生育办公室(西门保卫处对过); 
电话:56331148
3、嘉定校区:
每周二、周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办理地点:校医院第二门诊部底楼计划生育办公室;
电话:6998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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