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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日期:  2010/10/22  刘华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遵照钱伟长校长的教育思想,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引导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实现我院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人才的目标。评定过程力求自下而上,且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学金种类和等级
(一)奖学金的类别
  1. 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
  2. 香港新华集团总裁蔡冠深先生在我校设立的"蔡冠深奖学金";
  3. 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宝钢奖学金";
4. 海外华人光华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光华奖学金"。
(二)奖学金的等级
  1. "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只设一个等级;
  2. "蔡冠深奖学金"只在博士生中设立一个等级;
  3. "宝钢奖学金"只设一个等级;
4. "光华奖学金"设博士一、二等和硕士一、二等奖。
三、评选对象
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的所有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特种奖学金的评选。在职研究生只可参加"蔡冠深奖学金"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二)学位课、文献阅读研讨课成绩无不合格者。
  (三)申报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学术节"。
注:凡申请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学术节"学术报告会上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申请其它奖项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生学术节"学术报告会三次以上,否则将没有评选资格。
(四)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评奖:
1. 违反国家法纪或校纪校规和社区管理规定者;
2. 违反社会文明道德准则者;
3. 违反学术道德者,如抄袭、一稿多投、篡改数据等;
4. 规定日期内没有提交申请者;
5. 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者;
6. 中期考核不通过者或未能按期开题者;
7. 退学、休学期间或无特殊原因而延长学习年限者;
8. 四年尚未毕业的博士生。
9.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五、评定方案
(一)"光华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对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以课程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奖依据,各门课程成绩均须达到75分及以上。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Q=0.5Q1+0.2Q2+0.3Q3
Q1——学习成绩得分,即:学位课与文献阅读课的平均分。
Q2——学术考核得分,即:按照表1计算得分。
Q3——综合考评得分,即:按照表2计算得分。
Q2、Q3的最高得分折合为100分,其它得分按同等比例折算。
对于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以科研工作和论文发表情况为评奖的主要依据。硕士研究生要求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Q=0.7Q2+0.3Q3
Q2——学术考核得分,即:按照表1计算得分。
Q3——综合考评得分,即:按照表2计算得分。
Q2、Q3的最高得分折合为100分。
对于博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以科研工作和论文发表情况为评奖的主要依据。博士研究生至少发表两篇以上(包括两篇)论文。按照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Q=0.9Q2+0.1Q3
Q2——学术考核得分,即:按照表1计算得分。
Q3——综合考评得分,即:按照表2计算得分。
Q2、Q3的最高得分折合为100分。
1 学术加分表
项目
内容
加分
发表论文
SCI/SCIE收录
10
EI收录
8
ISTP收录
6
境外国际会议、EI、SCI源期刊收录
4
国内国际会议、中文核心期刊
3
境内会议、研究生学术论坛文、非核心期刊
1
发明专利
以授权号为准,获发明专利
10
以授权号为准,获实用新型专利
6
以公开号为准,申请发明专利
4
以公开号为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2
科技项目验收
国家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15
省部市级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10
区行政部门组织验收
6
科技项目获奖
国家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20
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市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16
国家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或市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12
市级科技奖励三等奖
10
校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4
校级科技奖励二等奖
2
校级科技奖励三等奖
1
注:(1)计为加分的论文和专利只考虑第一作者。若导师排名为第一作者,学生排名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和专利可视为学生第一作者。
2)论文或专利中申请者本人的所属单位必须为上海大学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3)期刊论文只有录用通知的在原档次相应分值上减一分,会议论文一定要参加会议并发表后才予以计分。
4)同一成果只计一次最高得分,不可多次计算。
5申报一等奖的硕士生的科研成果要获奖或需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至少已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需获得市级以上大奖,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至少已发表两篇论文(第一作者)。
2 综合考评加分表

项目
内容
加分
个人荣誉
市级先进个人荣誉
10
校级先进个人荣誉
8
学院先进个人荣誉
6
科技创新奖励
国家级奖励一等奖
10
国家级奖励二等奖或市级奖励一等奖
8
国家级奖励三等奖或市级奖励二等奖
6
市级奖励三等奖或校级奖励一等奖
4
校级奖励二等奖
2
校级奖励三等奖
1
研究生活动
献血
3
研究生三大节(体育节、学术节、艺术节)
3
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获单项奖(世博志愿者等)
3
校院组织的各项竞赛或获单项奖
3
实验室表现
3

注:(1)同一类别只记一次最高分,不可多次计算。
  (2)"研究生活动"项所列情况积极参加者计1分,组织并积极参加者计2分,表现突出者计3分。
  
(二)"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有较高的产品化和商品化价值的),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的。评分按照表1计算。
(三)"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在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获得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评分按照表1计算。
(四)"蔡冠深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品学兼优且科研成果突出的本校博士研究生。评分按照表1计算。
五、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程序
1. 申请者从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奖学金申请表格,填写好后交导师签署意见。
2. 在规定日期前交到学院,过时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包括:
   ——申请表和成果、综合打分表
——已发表的论文须提交首页、期刊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
——已授权的专利须提交专利授权号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已录用而尚未刊出的论文必须提交正式录用通知,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已申请而尚未授权的专利必须提交公开号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相关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3. 学院根据本人申请进行初审并拟定名单,在学院范围和研究生所在宿舍社区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学院反映,由学院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公示,然后将学院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部。
(二)注意事项
1. 提交材料若不全,则将视为无效文章或专利。
2. 每生每年一般只可获一次奖学金。
3. 申报奖学金的材料以当学年度的为主,前一学年度获奖用过的材料,本学年度申报时不能再用,否则将作取消申报资格论处。
4. 研究生提供评定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奖学金评定资格。
六、其它
(一)未尽细则参照《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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