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21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0】162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学院推荐工作进程
9月21日 计算机学院成立2021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并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制定《计算机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9月23日 向学生传达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精神,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推荐实施方案并报学校备案;
9月23-25日 学生报名;学院接收学生的报名材料(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9月27-28日 学生报名材料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9月28-30日 公示建议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天),报校教务处教研科;
10月8日前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10月12日起 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二、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郭纯生,谢少荣
副组长:李晓强、钱文馨,骆祥峰
组员:张博锋,李青,李晓强,张景峤,钱权,邹国兵,彭俊杰,陈小鸥,沈俊,沈云付,郭超磊,刘赛
三、免试推荐名额
我校2021年普通推免名额540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10名。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计算机学院拥有推免名额39名,可推荐人数为48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推免名额32人,可推荐39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推免名额 7人,可推荐9人)。
【注】一名同学普通推免、支教团中只能二选一。
四、学院推荐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我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五、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六、推免方案具体实施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19-2020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成果
第五类:竞赛成果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3)学院根据下表所示标准来确定最终的排名。
项目号 |
项目 |
所占比例 |
1 |
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平均绩点折算百分制) |
70% |
2 |
入伍服兵役 |
7.5% |
3 |
志愿服务 |
4.5% |
4 |
国际组织实习 |
1.5% |
5 |
科研成果 |
6% |
6 |
竞赛成果 |
9% |
7 |
体育竞赛成果 |
1.5% |
2. 学术专长的认定。学院成立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小组名单如下:沈云付(组长),彭俊杰,张景峤,沈俊,邹国兵
3. 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的实施细则
(1)第一类:入伍服兵役,圆满完成服兵役计85分。获连级荣誉加5分,获营级荣誉加10分,获团级及以上荣誉或者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15分。荣誉奖励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值。
(2)第二类:志愿服务,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85分;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5分。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70分;获得省市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校级志愿服务证书的,得50分;获得校级志愿服务优秀个人荣誉称号的,加5分。上述志愿服务活动取最高值,不累计。详见附件一。
(3)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学生需提供学校国际部相关证明
(4)第四类:科研成果,单项:核心期刊或EI检索期刊75分;SCI检索期刊80分、CCF C刊90分; CCF B刊及其以上100分。学生提交论文首页,由学院学术小组认定分数。不累计,取单项最高值。
(5)第五类:竞赛成果,按照学生在大学期间获得的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有关的学科类竞赛进行计算。学科类竞赛分A、B、C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取前三个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金、银、铜奖项)。学科类竞赛目录和各类别、等级的分数见附表A《2020年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竞赛认定目录》,在上述表以外的竞赛项目,由学生申报后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审核认定。奖项不累计,每个学生取一项最高值。详见附件二。
(6)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依次加100、90、80、70、60、50、40、30分;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1-8名,依次加80、70、60、50、40、30、20、10分;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单项比赛获1-6名,依次加60、50、40、30、20、10分。
4.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附件三:《2021年上海大学计算机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推荐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者,认定为自愿弃权,推荐名单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学院学工办根据项目1-7的综合排名,并经过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确定。
5.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2021年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