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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09  陈小鸥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扩大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规模,积极引导全校师生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善于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社会影响,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我校启动2017年度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的遴选工作,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推荐

(一)项目推荐范围

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出,学生自主选题,并有“好的想法”、“好的做法”的项目。

(二)项目推荐类型

本次项目申报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根据个人或团队成员的学科知识基础和兴趣,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选定创新性训练项目研究内容,并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新训练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发明制作、软件开发、社会调查等类别。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项目团队,团队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相互协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下,利用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要面向市场展开,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实践。

(三)项目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三类项目。

综合考虑各学院以往的申报情况、学院规模、学科差异,尤其是考量了以往项目执行质量等因素,学校将各学院(系)的建议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2016年度上海大学生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建议推荐名额(600项)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推荐名额

1

理学院

44

 

13

文学院

15

2

经济学院

20

 

14

计算机学院

43

3

通信学院

46

 

15

材料学院

48

4

生科学院

22

 

16

环化学院

26

5

美术学院

19

 

17

电影学院

26

6

土木系

12

 

18

悉尼工商学院

26

7

管理学院

21

 

19

数码学院

26

8

外国语学院

6

 

20

中欧学院

25

9

法学院

6

 

21

图情档案系

9

10

机自学院

55

 

22

社科学院

9

11

钱伟长学院

15

 

23

音乐学院

9

12

社会学院

12

 

24

社区学院

60

其中,各专业学院可申请创业训练项目1-2个,可申请创业实践项目1个;创业类项目包含在规定名额范围内

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低于建议推荐名额。

二、项目申报

本次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学院进行组织,各专业学院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注意吸纳一年级学生参与项目的申报。

2016级三大类学生(含大类基础班)的项目申报由社区学院负责,具体内容由社区学院另行通知。

1.申报人资格

①我校正式注册,且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一年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班学生可作为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②申报项目的学生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创新实践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③已获得国家级或市级项目资助(国家级或市级或校级立项)且未结题的学生(含项目负责人、组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2.申报要求

①申请立项的项目应遵从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追求实效,努力在项目实践过程中锻炼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原则。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应由学生自主选题、自组团队,自主实施,自主聘请指导教师。

③学校鼓励学生跨学科、跨院系组建团队,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

④项目组成员以1-3年级学生为主, 每个学生只能参加到一个项目,不能交叉申报。

⑤创业训练类项目从已结题或正在实施的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中产生;创业实践类项目需已具备创新性成果,能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原则上,本次申报每位指导教师指导一个项目。

3.申报方式

①学生须组建团队申请立项,项目团队人数4-6人。

②申请立项的项目,需按要求详实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新训练类)》(附件1)或《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业类)》(附件2,另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候选项目信息表》(附件3)。

三、评审推荐

1.项目遴选推荐由各学院组织。

2.学院对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必须遵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学院上报的所有三类项目均按照学院评审结果统一排序,并汇总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候选项目信息表》(附件3)。

4.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发布。

四、申报项目数与项目经费

1.我校将择优立项校级项目500个,并根据市教委要求遴选推荐申报2017年度市级项目。

2.校级立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元;市级立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视市教委实际拨付情况决定。

3.社区学院立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由社区学院另行通知。

五、申报流程和日期

1.学生申报时间

学生于20161223日(星期五)1600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新训练类)》或《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业类)》(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承诺书》和《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候选项目信息表》提交学院。

2.学院上报时间:

各相关学院于20161230日(星期五)1600前,将下列材料送交教务处实践科(包括电子版、书纸质一式一份):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新训练类)》;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业类)》(《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装订在后);

  《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候选项目信息表》(学院汇总、盖章)。

六、联系人:万金雷

联系电话:66133381-603      E-mailwanjinlei@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6125

附件1: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新训练类)

附件2: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创业类)

附件3: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候选项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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