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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心课程”学分可认定为相同类别通选课学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0/20  刘华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大类新生教学计划中新增"核心通识课"模块。核心课程学分可以认定为相同类别的通选课学分(如1门4学分核心=2门2学分的通选课)。学生可对照教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选课。
  
教务处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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