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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2017届留沪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17  文婷刘   浏览次数: 部门: 未知   返回

 

根据《上海大学毕业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办法》(2017年)的原则,计算机学院2017届留沪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评定工作日程

 

1517日前完成学院成绩综合排名细则的修订,成立学院成绩综合排名领导小组。

 

2517日公布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细则。

 

3520日前将导师确认后的各项打分表交至各支部书记,有申请排名等级提升的同学在此日期前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522日上午9点前,各支部书记将材料(综合表现分已完成计分)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处,之后不再受理任何学生的排名和提档材料。

 

5522日学院领导小组讨论初步排名,以及提档后的最终排名。

 

6523日公示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7525日将评定材料上报校研究生院。

 

二、学院评定办法

 

详见《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细则》(2017年)。

 

三、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提供评定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从严处理。

 

2、科研成果、论文、EISCI检索、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需提供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无复印件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计。

 

3.填写的表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律使用A4纸;

 

4.提交材料要求,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1《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博士、学硕、专硕提交)和《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应用实践考核打分表》(专硕提交)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科研成果、论文、EISCI检索、获奖、专利等需提供复印件证明,原件备查,无复印件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计。

 

——已发表期刊论文提交3页: 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录用期刊论文提交3页:最后一期封面、正式录用通知、论文正文首页;

 

——已发表会议论文提交3页:封面、包含论文标题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

 

——已开会未拿到论文集提交3页:带有会议时间和地点的会议通知网页、已交会议注册费的证明、论文首页;

 

——已授权的专利须提交带有发明名称、专利号和发明人的专利证书(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已申请而尚未授权的专利必须提交带有申请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和带有发明名称、发明人的专利请求书第一页(或有效文件页)的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须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如著作权人是上海大学由导师在复印件上按贡献大小顺序列出所有著作权人的姓名名单并签字,该名单在任何一次的证明材料上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相关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及证明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CCF推荐ABC类国际刊物会议目录以外的期刊和会议,需提供相应级别的认定材料,无佐证的认定材料一律认定为普通期刊和会议。

 

——参加活动需提交党总支平台活动记录表或活动签到表复印件。

 

2)《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排名等级提升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获奖提档:提供包括了获奖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无有关复印件不予认定。

 

——科研项目提档需提交2页:科研项目申请书或任务书首页、申请书或任务书中带有导师姓名和排序的项目参加人员页面复印件,无相关证明不予认定。

 

——创新创业提档<1>创业实践项目:项目证明和投资证明;<2>竞赛:符合学校规定的竞赛项目获奖证明;<3>自主创业:创始人或合伙人证明和营业执照

 

5.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整齐(使用书夹或者活页装订夹),不按此项要求者则将申请材料退回。

 

1)《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可到上海大学就业网下载。(正反面打印;不得涂改,不得描涂;黑色笔填写毕业生个人信息一栏。该信息表内的“计算机等级”处填写“毕业研究生”;“培养方式”处填写“非定向”;预计取得毕业资格时间应与学校推荐意见中毕业时间一致;春秋季毕业应与招毕办信息相吻合;专业代码应与用人单位显示的专业代码相一致。“学习成绩评定栏内的四类等级勾选留白,由学院根据评定结果统一勾选。)另,已盖章的个人信息表每人一份,如有错误需交还原个人信息表后拿新的个人信息表重新盖章。

 

2)学院已经盖章的个人学习成绩单(上海大学研究生成绩单没有学期分开,这个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提交研究生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章方可。)

 

3)《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排名等级提升申请表》(申请提档的学生填写)

 

4)《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

 

5)《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工作综合表现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

 

6)《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应用实践考核打分表》及相应佐证材(专硕填写)

 

 

 

请有关学生按照日程安排的时间节点准备并上报材料,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统一审核盖章。

 

请大家相互转告,超过截止日期未能上报材料者,一律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请咨询刘老师,电话:66135529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017517

附件1:计算机学院2017届毕业毕业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细则

附件2:201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附件3:学科名称和学科代码